颱風「凱米」最近過境台灣導致多地災情,衛生福利部督導所轄的公設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配合行政院指示,放寬減輕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的淹水救助標準,把從淹水50公分以上調至未達50公分者也可申請,每戶補助則由新台幣5000元升至1萬元,幫助降低受災家庭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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賑災基金會說明,3種賑助包括淹水救助、安遷賑助、租屋賑助擇一申請,其中淹水救助提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淹水且有居住事實的現住戶都可申請,是以一個門牌作為一戶計算,每戶發給1萬元,如若符合經濟部水災災害救助種類與標準淹水救助相關規定的民眾,亦可同時申領。
賑災基金會表示,安遷賑助必須設籍並且實際居住才符合資格,提供因災導致住屋毀損達到不堪居住程度的民眾,每人1萬元、每戶5口為限最高5萬元;租屋賑助提供因災倒致住屋毀損達到不堪居住程度的民眾,每人每月最高租屋慰助金3000元,每戶則以戶內實際居住人口最多3人為限,賑助期間最多維持6個月。
另一方面,衛福部在重傷賑助部分,提供因災導致重傷的民眾,發給慰問金每人5萬元,以及賑災基金會每人10萬元;死亡或失蹤賑助部分,衛福部針對因災導致死或失蹤的民眾,發給慰問金每人20萬元,賑災基金會賑助每人40萬元。
相關規定詳如
賑災基金會重大天然災害災民賑助核給要點,民眾如有申請賑助需求,請洽災害發生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並由縣市政府審核認定造冊送往衛福部及賑災基金會,將會儘速核撥,減輕颱風對於經濟弱勢民眾財產損失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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