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北區大湖里暗巷內的私娼竂幾經警方取締,甚至強制拆除,但「野草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常遭居民檢舉。警方四年前及市府拆除私娼寮的違法建物,近日二分局又接獲通報,一處平房再度有私娼接客營生、周邊裝有監視器,警方上周持搜索票前往查緝,當場查獲嫖客與一名年近6旬老娼性交易,留著妹妹頭的賣淫女子已年近6旬,但嫖客重情重義地直說「熟客了,不在意」;警方另通知租賃該處的薛女,依妨害風化罪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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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警分局表示,大湖里內私娼寮頻遭檢舉,109年以來,經規畫勤務、運用第三方警政策略,多次持續、強力予以掃蕩,另由市府拆除涉案的違章建築,不過近期轄內派出所發現,仍有不特定男子進出該地點巷內,且周圍裝設多支監視鏡頭,疑似有專人監控。
警方暗中蒐證,發現涉嫌在北區精武路巷內經營私娼寮的平房,平時有數名女子在內接客營生,保持大門敞開,若監視器或專人看見警用巡邏車經過或警察靠近,即會關上大門及窗戶暫避風頭,確定警車離去後即解除狀況重新開門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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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經連日查訪後,16日向台中地院聲請搜索票獲准,當場查獲一名男客(42歲)與賣淫女(55歲)交易,二人警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另外租賃該處平房媒介色情的薛姓女子(45歲)依妨害風化罪送辦。
第二警分局長周俊銘說,房東應慎選租客,勿心存僥倖、影響治安與公安,為貫徹市府團隊掃蕩色情、打擊不法的決心,避免轄內違法違建場所淪為犯罪溫床及危害公共安全,除涉刑責部分依法移送法辦外,違規違建部分將持續運用第三方警政策略,結合市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予以裁罰或拆除,不讓不法業者有任何喘息機會。警方呼籲,若發現任何違法情事或重大犯罪,應勇於向警察舉報,警察將持續努力,掃蕩色情行業,遏制不法行業倖存空間,確保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