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行使法相關法案修法生效,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監察院認為有違憲之虞,先後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今(19)日針對國會調查權修法做出暫時處分的判決,相關法律在釋憲案宣判前應暫時停止執行。對此,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痛批,從憲法法庭不惜從一開始就自我踐踏正當法律程序,一路急著配合「四箭齊發」的民進黨政府,到今早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已經預告憲法法庭將會作出暫時處分,其實也不令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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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表示,事實上,無論從「受理與否」之基準,到「暫時處分」的要件,在這個由賴清德緊盯、民進黨政府抗拒的國會改革釋憲案中,憲法法庭大幅變更了自己既往建立的審查基準。不該受理的聲請竟然受理了,根本不符要件的暫時處分也准了,真的讓人無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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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質疑,面對已經休會的國會,到底有什麼不可回復的損害?到底有什麼重大公益遭受侵害?又到底有什麼急迫必要性?即使在會期最後一天院會通過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迄今為止都沒有時間表,成立的兩個調查小組亦無運作,調查委員會一提案則馬上被民進黨拉協商,根本還沒成立。
黃國昌指出,做為法律人,他一定尊重憲法法庭的裁定,但是憲法法庭的決定也必須接受輿論檢視,更必須接受台灣民主發展的歷史審判。他想和關心國會改革釋憲案的朋友們說,「我們毋須灰心,更不必失志,因為我們相信台灣的國會改革不能再裹足不前,就算前方荊棘遍佈,只要信念堅定,縱然全身扎滿銳刺,最終定能昂首闊步向前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