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今(12)通過一項具里程碑意義的歷史性判決,韓國最高法院認定一對處於事實婚姻關係的同性伴侶應獲得國民健保的被扶養人資格。這是韓國最高法院首次針對未受該國《民法》認可的同性伴侶部分法律權益進行保障,不僅標誌了韓國LGBTQ+等性少數族群的重大勝利,也象徵這個性別領域相對保守的國家,在通過同婚之路更往前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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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韓聯社》、《路透社》報導,韓國最高法院今(18)通過一項歷史性裁決,承認了一對同性伴侶的權利,並稱國民健康保險應承認同性配偶在承保範圍。在這項判決宣讀時,現場活動人士爆出一片歡呼,原告金勇敏在法庭外向《路透社》表示,聽到判決時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甚至高興到哭了出來,「我們花了四年時間才獲得這個結果,接下來要更努力地推動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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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原告是由一對男性同性伴侶蘇成旭(So Seong-wook)與金勇敏(Kim Yong-min)提起,兩人於2019年舉行婚禮並就此同居,蘇成旭也於次年2月登記為參加職工醫保的金勇敏之被扶養人,但半年後韓國國民健康保險公團(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Service)發現兩人為同性伴侶後,以「蘇成旭不符合被扶養人資格」為由終止金勇敏權益,並向其徵收醫保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