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幼兒園狼師身分揭露惹議 衛福部上火線:1個月內訂報導原則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左)針對幼兒園狼師案議題進行說明。(圖/記者許若茵攝)
記者林莞茜/綜合報導 -2024-07-17 16:42:09
台北市信義區某私立幼兒園去(2023)年爆出狼師涉嫌性侵多名女童,累計至少20名女童受害,然因《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不得揭露足以辨識兒少身分之資訊之規定,讓外界在保護加害人,家屬也難以避雷防範,對此,衛福部今(17)日下午臨時舉行記者會,由次長呂建德出面說明相關案情,強調衛福部未要求保護加害人隱私,會在1個月內邀集專家、媒體代表,在兒少權法修法完成前,訂出例外事件媒體報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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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建德表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是為了保護已經受害或遭受負面事件的兒少隱私,並未規定不得報導該事件,而媒體對於遭受侵害案案件關心,他也認同第四權就是保障大眾知的權益,但因認定困難可能使媒體擔心受罰,而目前兒少法正在修法階段,因此希望邀請媒體參與修法方向,共同保護受害者兒少福祉,衛福部也將邀請相關代表進行討論,周延相關法律規範,讓媒體有所依循。

呂建德指出,政府會因應民意修法,不過地方政府基於督導職責,也不容許忽視,衛福部中央會積極協助地方,共同精進兒少權益。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強調,此案屬於揭弊型報導,幼兒園名稱也不受兒少權法施行細則規定,意即性侵害案件不無不能報導、也沒有加害者資訊不能報導情況,且幼兒園名稱因為非歸屬校園,因此案公布園所名稱、班級等資訊,並沒有疑慮,可以放心報導;副司長郭彩榕表示,監察院已依據兒少權法69條第4項之例外規定,為增進兒少福利、維護公眾利益,經行政機關審議後適度揭露,對外公布園所、加害者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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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彩榕說明,制度化、訂定原則需要時間,呼籲媒體於此期間應「發揮同理心」,揭露資訊時應避免兒少二度傷害。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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