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貪污案將在7月24日開庭,在宣判前一周,台北地院今(17)日第四度開審,翁達瑞(旅美教授陳時奮)自訴的論文誣告案,翁指控高虹安遭指導教授李傑除名挨告,獲檢方不起訴確定後,反訴高虹安誣告,台北地院傳喚兩人出庭,翁達瑞頻頻挑戰高虹安的學歷問題,高則回應「法官要審的是誣告」,全案辯結定在8月21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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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達瑞兩度於臉書上爆料,指高虹安辛辛那提大學的博士論文涉嫌抄襲,遭指導教授李傑除名,更表示李傑不承認高虹安這個博士生,更表示高虹安沒有自己的博士研究,挨告加重誹謗,不過翁達瑞獲不起訴確定後,反告高虹安涉嫌誣告罪。
今天開庭時,高虹安不認罪,她指出自己提告誹謗的時候,她的碩士論文尚未被下架,且辛大校方遭受網路匿名騷擾1年多,翁達瑞的舉證不能證明下架時間比她提告時間還早,也無法確認下架原因,下架不代表博士學位被撤銷。翁達瑞則回稱,他從未指控高虹安的學位造假,而是指她被指導教授於學術履歷上除名,若辛大校方因被騷擾一年而將她的論文下架,則商業資料庫上的高虹安博論,為何也被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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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達瑞說,高虹安曾2度返回辛大修改論文內容並增補對資策會的謝詞,論文已經變更過了,但同年9月高虹安告他誹謗時,卻未將此事告知檢方,足以證明高虹安屬於還惡意告人,有誣告的犯意。高虹安表示,資策會和她國會辦公室聯絡,回覆博士論文沒有侵權疑慮,自訴案要審的是誣告,不是針對著作權,既然資策會說她論文沒問題,她當然認為沒問題,因此對陳時奮提告誹謗,根本不是誣告,本件誣告案與她的博論著作權無關,她質疑翁達瑞一直拿資策會自訴告她違反著作權的自訴案件當證據,想藉此挑戰她的論文著作權。
本案4項爭點包括「高控翁涉誹謗案的告訴範圍」、「誣告案的犯罪事實是否為誹謗案的告訴範圍」、「誹謗案的告訴內容有無虛構事實」、「高虹安有無誣告的故意」。全案今天辯結定8月21日上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