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合併以來首件里長罷免案、大里區永隆里長黃秀玲日前遭地方人士提出連署罷免,今天進行投票,9,725位選舉人有2,370人前往投票,投票率24.37%。開票結果,同意票1,555票、不同意票798票,無效票17票,同意票數未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2,432票)以上,民政局宣佈罷免案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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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隆里部分里民不滿無黨籍里長黃秀玲表現,指控她的丈夫干政,因此發起罷免,罷免案雙方都出動宣傳車,並散發文宣,台中市選委會於5月20日公告罷免案成立,於今(13)日進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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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長吳世瑋指出,永隆里長罷免案為台中市合併以來首件成立的里長罷免案,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罷免同意票數須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需達選舉人總數1/4以上,等同於2,432票,罷免才會通過。今日開票統計結果,同意罷免1,555票、不同意罷免798票,同意票雖多過不同意票,但差877票罷免票數未達法定門檻,罷免案不通過,台中市選委會將於7月16日召開委員會審議、7月19日公告結果。
民政局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2條規定,罷免案經否決者,於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為罷免案之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