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捲入貪污案被收押,而涉助理費貪污案的新竹市長高虹案,過去曾遭檢調八路搜索,目前仍安然無恙,被外界質疑標準不一。對此,律師林智群今(12)日表示,每個案件都不同,應看當時的證據及事證;他也認為,檢察官對於鄭文燦案上的證據可能不是很足夠,在審查上過於寬鬆,應掌握更多實質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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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桃園地方法院昨天第三度召開羈押庭,認定鄭文燦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另一方面,高虹安、宜蘭縣長林姿妙也涉貪,卻未收押,引起外界討論。
對此,林智群受訪時表示,每個案子可能都不一樣,高虹安有傳出有找助理溝通、對電腦潑咖啡,林姿妙則被質疑有消失行李箱,但檢察官在聲押時,是否辦法分析此事、或是有一定的證據及事證。
林智群認為,就鄭文燦案,檢察官手上證據可能不是很足夠,不然不會四度聲請搜索都被駁回、第三次申請收押才成功。
至於鄭文燦被認為有實質影響力一事,林智群說,鄭確實是社會矚目人物,離開職位後仍會有影響力,但檢察官卻指有隱藏性共犯,但應直接證明是誰,不能講莫須有的東西,在審核上,還是有些寬鬆,但這樣不對,檢察官應在犯罪事實證據上持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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