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前副院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6日遭檢方聲押,桃園地院裁定500萬交保,檢方抗告成功,但桃院9日更裁加碼700萬交保,檢再抗告,高院昨晚間裁定撤銷,發回桃園地院更裁,今(11)日下午2點第三度開羈押庭。鄭文燦押不押變院檢鬥法,而司法紀錄史上最高是「5度5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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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刑事訴訟法》對於檢方抗告的次數並無限制,史上抗告最多次的是2014年1月15日時,砂石車駕駛張德正衝撞總統府,當時台北地檢署以殺人未遂等罪嫌向台北地院聲押,北院裁定交保,北檢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撤銷發回更裁,院方總共5度交保、檢方5度抗告,直到同年2月4日,高院將檢方第5度抗告駁回,才讓張德正交保確定。
張德正最後被判刑6年定讞,2020年2月獲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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