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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荃和2006年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律系,隔年便考上律師並執業至今,目前於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擔任律師,專長為釋憲聲請、行政程序與行政救濟、行政處罰與行政執行等領域。過去曾為也曾替關廠工人、太陽花學運等案辯護,另以「李澤」名號闖補教業成為名師。
李荃和過去曾接受過「法律白話文運動」專訪,曾提及因自己哥哥是重度身心障礙者,哥哥在國中時被另名身心障礙同學輪椅撞上,讓哥哥腳變得更不方便,但當時自己年紀還小,父母也沒想過要找誰求償。
李荃和說,自己長大後開始思考此事,質疑為何沒有人對於這件事負責,可能是老師或校方,又或是當時的無障礙設施不完善所致,並不是說要追究責任,而是如何避面類似的事情重演。
此外日後還發生了著名的玻璃娃娃事件,在他人攙扶疏忽下跌倒,不幸離世,而法院判賠時很多人覺得好心沒好報。這兩個案件埋下想學法的因子,李荃和認為是社會結構或制度的問題,案子裡沒有人是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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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喜愛的法律人, 李荃和也曾表示,像是許宗力老師或錢建榮法官,認為兩人文字都很有人文關懷、很細膩,也是很多法律人沒做到的,例如書狀撰寫,認真看內容,可以看出他們寫東西都是有思考過的,也價值取向的。而今日憲法法庭審判長,正好是許宗力。
李荃和透露自己心中的好律師,認為要願意傾聽與看書,且要不斷學習,不能因為特定案件接的多,都用一套去辦,因為社會、法律和價值觀都在改變,若一直不變會很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