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籃協日前宣布,男籃每人每場出賽費5000元,女籃則僅有3000元,引發外界「同工不同酬」的批評,之後中華男籃球員表達隊女籃球員的支持,主動降薪到3000元。即使籃協副秘書長張承中出面澄清,是出於商業結構、身價、票房等情況考量,因此定下此金額,但未能停止外界批評聲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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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籃只給3000引起爭議 男籃球員挺身而出
中華男、女籃「同工不同酬」的事情引起爭議,稍早2024 瓊斯盃中華男籃藍隊、白隊選手共同授權職籃工會代發聲明,公開宣示「關於本屆瓊斯盃出賽費,如果最終中華籃協決定僅給女籃選手每場3000元,則男籃選手也將主動以一致標準處理」。
男籃球員表達心聲,要和女籃站在同一線,言詞相當堅定地說,「中華男籃全體選手要感謝籃協雖參賽協議仍在協商中,但仍願意依《國民體育法》所揭櫫之出賽費原則,對外宣布將給予男籃選手每場5000元的善意。但是我們也認為,出賽費的給予不應因性別有差別待遇,或是成為分化選手的做法。
今(9)日籃協再次發出聲明,列出7月2日工會提出新版,與6月27日口頭協議內容的四大落差,並將原訂7月17日協商暫停,且強調不會影響國手權利義務保障。
籃協完整聲明如下: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籃協)與台北市職業籃球員職業工會(工會)商議籃球國手權利義務的保障,並有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體育署代表列席指導,四次協商全程公開,可受各界公評。
6月27日第四次會議結束後,雙方口頭達成共識,並約定於下周7月3日早上9點由體育署長宣布公開,
惟7月2日工會提出新版,與6月27日口頭協議內容有落差,因此7月3日取消,落差主要為以下四點:
一、女籃議題於協商結束後加入
四次公開協商中,討論內容及協議文字,雙方皆預設男籃情況而討論。
工會於7月2日才提出女籃議題,並大改合約格式,並希望7月3日能簽署。籃協有規劃女籃之權利義務保障,只不過沒有跟工會討論。
二、後勤設備、器材等配備之表達
籃協同意將工會要求之配備列於協議,也將籃協每次能提供之配備列於協議,供各界公評,亦供球員判斷考慮是否參加國家隊。7月2日工會版,直接將工會要求之配備列為契約義務,刪除籃協每次能提供之配備。
三、籃協違約之罰則
協議之內容,皆為籃協的義務,協議中籃協有大大小小、重要、次要義務等,不論大小義務違反,
工會希望籃協只要違約就罰兩倍出賽費,籃協當時僅同意如違約,球員可無條件終止協議退賽。
7月2日版本,工會改為籃協只要違約,球員退賽之餘,仍應支付出賽費。
四、籃協必須協助工會招募會員?
工會要求,籃協不得提供等於或高於協議之對待給非工會會員之國手,籃協不同意,否則形同籃協藉由國家隊待遇,協助工會招募會員。
籃協對所有本土國手一視同仁,不管是不是工會會員,籃協對球員、國手、工會、球隊、聯盟,都不會有不合理的差別待遇。工會於第四次協商時表示理解,但於7月2日版又加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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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協作為甲方組訓國家隊時,乙方是球員,工會因國手是否為會員、國手是否授權說不清楚,既非甲方亦非乙方,在立委、體育署之善意建議下,籃協仍誠意與工會(國手好朋友的身份)洽談,善意期待洽談之內容,球員亦能認同。
雖然與工會之協商卡關,但保障國手權利義務不會卡關。本次瓊斯盃,籃協已承諾之事項不會改變,將來,每次組訓國家隊前,籃協將採國手公開座談會之方式,討論雙方權利義務,並
歡迎國手由經紀人、律師、工會代表、球隊代表等陪同一起參加,確認雙方資訊對等,沒有誤解沒有落差,一起合作組訓最強國家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