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週刊報導,振興醫院心臟科名醫林昌琦在接任工會理事長後,對另名醫師業績暴增調查,卻遭記大過,被勞動部開罰與下令塗銷懲處。不過振興醫院今(9)日卻直接宣布,不予續聘林昌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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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鏡周刊》報導,林昌琦接任振興醫院企業工會理事長後,對另名曾姓醫師業績暴增為由展開調查,卻遭院方記大過。勞動部認為處分違法,下令塗銷懲處,並開罰10萬元。
不過今振興醫院表示,「經過嚴謹的審查後,因林昌琦醫師個人之不當行為,決定本院林昌琦醫師於113年6月30日原聘任合約聘期屆滿不予續聘」。
振興醫院說明,向來遵循法律和健保規範行事,相關的人事作為,也是在通盤考量醫務需求,經審酌個案事實後,秉諸公平原則做成。本次醫院審查委員會決定不與林昌琦醫師的主要理由,是林昌琦個人之不當行為,都與工會無關。且事實上,林昌琦的聘約是到今年6月30日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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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醫院強調,一向秉持開放的態度與工會互動,期待持續與工會攜手前進,共創和諧勞資關係,促進院務的良性發展。林昌琦對振興醫院院務所提出的意見,勞動部已有裁決,並已駁回林昌琦針對曾姓醫師的指控,「媒體單方面的說法,與事實有明顯出入」。
振興醫院說,自創設以來,均將妥善照顧病患作為最高指導原則,並業已依循此項指導原則,全力協助已經預約看林昌琦門診的病人得到最妥善的照顧。另一方面,也尊重病人的意願和需求,如果病人希望轉診他院,將依據醫療法的相關規定,隨時配合病人的要求協助進行相關病歷的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