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47號演習7月22日登場 人車管制若罰法最重罰15萬

▲2022年萬安45號演習,北市廣居里實施萬安演習防空避難處所演練。(圖/記者呂炯昌攝)
記者呂炯昌/綜合報導-2024-07-09 12:06:40
113年度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7號)將在22日起在全台各地陸續登場,各地區於演習當日1330時至1400時,實施警報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國防部指出,未配合演習命令之管制及演練,各地方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國防部今日例行記者會公布萬安47號演習規劃,7月22日演習為中部地區(苗栗、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23日為北部(宜蘭、基隆、台北、新北、桃園、新竹縣、新竹市)、24日東部及外離島5個縣市(花蓮、台東、金門、連江、澎湖縣)、25日為南部地區(台南、高雄、屏東)。

國防部指出,各地區於演習當日1330時至1400時,實施警報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防空警報解除後,續於1400時至1430時,由地方政府及參演之民防團隊實施「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及災害救援演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國防部表示,行駛中的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請駕駛人保持鎮靜,切勿違反交通規則,並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指揮,配合實施人、車管制。行駛於各重點驗證區之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請靠邊停於安全處下車,駕駛及乘員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防空演習期間,各級政府機關、部隊、學校、團體、公司、廠(場)站及民眾均應配合管制與演練。

國防部提醒,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演習命令之管制及演練,各地方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