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前市長、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桃園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聲押禁見,桃園地院上週六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收案後隨即審理,昨日下午4點多合議庭裁定撤銷、發回桃院。桃園地院今(9)日上午10點開庭重審,鄭文燦在律師陪同下抵達地院,並未說話直接前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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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在昨晚收到高院裁定及卷證後,立即分案確定承辦法官,待法官閱卷後決定,決定在今日上午10點整開庭。
相較於上週六獲交保後面帶微笑,鄭文燦在律師陪同下,於10點02分搭車抵達現場,針對現場媒體問「有沒有貪污?」鄭文燦則是沒有回應,直接前往法庭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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