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捲入土地開發案,昨日驚傳被桃園地檢署帶回偵訊,今(6)日凌晨向法院聲押禁見。對此,鄭文燦透過律師回應,強調自己沒有不法行為,一切會配合司法調查,希望能盡快釐清真相,證明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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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桃園地檢署向法院聲押禁見,鄭文燦已要求律師陪同。桃園地院指出,原訂11時召開羈押庭,但因被告律師尚未抵達法院,且需時間閱卷,羈押庭恐將延至下午召開。
桃園地檢署上午發布新聞稿表示,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被告鄭文燦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於昨日傳喚被告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鄭文燦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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