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憲案同意讓藍白擔任機關代表!綠委曝原因:避免創下惡例

▲吳思瑤提到,為了防堵國民黨用臨時報告事項強行表決的惡例,民進黨團簽下朝野協商結論。(圖/記者陳佩君攝,2024.07.05)
記者陳佩君/台北報導-2024-07-05 15:58:11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10日開庭,立法院朝野黨團今(5)日協商相關事宜,最終各黨團同意訴訟代理人由國民黨團推薦2位、民眾黨團推薦1位。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立院要表決的議案都要經過程序委員會排案,才能列入議程處理,在兩權相害取其輕下,民進黨團不願在立院創下程序惡例,願意妥協簽下朝野協商結論,防堵國民黨用強行表決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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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長韓國瑜今主持朝野黨團協商,針對憲法法庭最新的通知,請立法院推派機關代表3人、訴訟代理人3人、鑑定人2人。最終各黨團同意由國民黨團推薦2名、台灣民眾黨團推薦1名擔任這次聲請案(含暫時處分部分)的訴訟代理人,立法院機關代表也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

談起協商過程,吳思瑤感嘆,各黨代表剛坐下,就看到由立法院長韓國瑜預擬的協商結論,韓恐怕早已預先結論、立場,而黨團一開始就對韓提出抗議,不希望國會擴權法案後遺症如此之大。

吳思瑤提到,民進黨是釋憲案的聲請方,因此不會爭取立院的機關代表,也認為立院是中立、公正的,應對國會擴權法案是違憲或合憲,不應當先有立院的預設立場,因此機關代表應由官方人員,如秘書長周萬來、法制局主任等幕僚人士,遺憾韓國瑜在協商前發出預擬結論,也就是國民黨後來想要提起來表決的協商結論,就是立院機關代表要由國民黨推派兩位、民眾黨推派一位的產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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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不會爭取擔任立院代表的機關成員,因為我們認為,不應當是政黨代表」,吳思瑤表示,這是當時協商沒結論、試圖努力協調的,但兩權相害取其輕下,最終民進黨願意讓步,願意簽署協商結論,因為他們認為,憲法法庭大法官們絕對會有非常透徹且專業的憲法判斷,民進黨願意禮讓機關代表,讓藍白兩黨擔任。

吳思瑤提到,為了防堵國民黨用臨時報告事項強行表決的惡例,民進黨團簽下朝野協商結論,因此議案不會被表決,民進黨願意禮讓立院機關代表員額,而大法官作出任何釋憲案審議,民進黨絕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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