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最近修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並於第24條增訂「身心調適假」類別,高中職學生單一學期最少要以半天作為單位,最多可請3天,但不適用定期學業成績評量以及學期補考期間,預計8月1日正式上路。國教署表示,將視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情形,邀集各界學者、單位研議是否將身心調適假推展至國民中學、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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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教署表示,為了協助學生覺察情緒,可於短期心理不適的時候平衡身心狀況,而自111年7月起即開始進行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身心調適假之研議,國教署111年12月至去年4月邀請專家學者、教師團體代表、家長團體代表、兒少代表及學校代表等,針對身心調適假的可行方式以及相關配套措施召開8次諮詢會議,去年5月徵詢各地方政府意見,針對各項重要議題蒐整相關出席人員實務意見,凝聚共識。
國教署表示,今年3月至6月間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身心調適假試辦計畫》,並在42所高中試辦身心調適假,6月28日召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身心調適假試辦學校經驗檢討會,後續也將回收試辦情形調查表、統計執行情況。
國教署指出,學生若請身心調適假,目前規劃是依學校所定請假流程辦理,每次請假應以半日或1日作為單位,單一學期則以3日為限,並應出具家長或是實際照顧者同意的證明,另在定期學業成績評量以及學期補考期間並不適用身心調適假。
另一方面,國教署提到,女性學生由於生理日致就學有困難者,每月可請1天生理假,為了尊重個人生理隱私,這個假別無需出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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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對於教育部修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秉持肯定態度,但也期待配套措施能更完善避免產生爭議 例如台北大學設計在學生如請心理假,校務系統就會寄出「關懷信件」提供諮詢專線、紓壓方法,也有學校諮商的預約網址。
青民協建議,「教育部應檢視本學期各校試辦的情況,包含請假的學生人數、後續關懷輔導措施等,也可參考各大學目前辦理情況,建立更完善的配套措施,避免8月1日新學期上路後,教學現場師生間的認知差異,或有學校不讓學生依法請身心調適假的狀況,讓身心調適假能確實發揮當初政策所設定達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