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4日排審《選罷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打算調高罷免門檻,而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也提出版本,欲加嚴罷免的連署方式。不過,吳秉叡稍早宣布,已暫撤回提案,「拒絕成為國民黨政治鬥爭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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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秉叡所拋的《選罷法》版本中,罷免案提議、連署應依規定填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外,還需附身分證「發證日期」;而版本更新增罰則,假冒提議、連署者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鍰。
對於相關修法,藍委表示支持。不過,吳秉叡稍早表示,國民黨為防堵近期民意的罷免訴求,緊急排案審查要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想藉由法律的修正,去拖延、甚至阻擋罷免連署成案,這種作為他堅決反對。
吳秉叡說,雖於上屆任期即倡議並提案,希望針對亡者連署、幽靈連署書等個人資料遭不當利用的情形做修正,但好的修法提案不該成為國民黨於特定時機用作阻饒民意的政治工具。
吳秉叡強調,為避免防弊措施修法被國民黨利用為政治攻防手段,他決定先暫時撤案以避免國民黨混淆焦點,同時要呼籲請國民黨正視過去虛假連署的問題,「也請國民黨省視提案、排案初衷是為了人民、為了民主,還是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
吳秉叡指出,過去公投連署、罷免連署出現「連署人於連署前就已死亡」的情況層出不窮,此類亡者連署、幽靈連署書在在顯示有心人士以其持有之大量國人個資進行冒名連署,企以不正方式妨害我國民主秩序並造成社會紛亂,此等亂象顯已與憲法落實「公民參與」之精神相悖離。
吳秉叡說,為減少此種虛偽不實的幽靈連署書,過去曾有其他委員提案以須附上身分證影本為防制,但提供身分證件之方式引起部分想連署的民眾在個資利用上的擔憂,他在參酌、折衷多方意見後提案,採增加「發證日期」欄位以減少幽靈連署。
吳秉叡進一步說,考量因一般商業或民用情況下在身分資料的填寫時,不會有要求填寫發證日期 (公部門申辦時較有填寫需求),故提案採增加「發證日期」期可避免有心人士利用持有的大量個資冒名連署,且「發證日期」因遺失、搬遷等換發情況較有變動性,等於新增一道比對查核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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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秉叡強調,為維護民主秩序、防杜幽靈連署書,他於上屆第10屆立法委員任期即已分別提案修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公民投票法」,並分別在111年4月29日、111年4月8日排會討論,因討論時程未能於上屆完成修法,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3條「屆期不連續」之規定,新屆期僅能重新提案討論。
吳秉叡說,他樂見立法院與社會對於亡者連署、幽靈連署書的關注,但防弊措施是為在公投、罷免過程展現真實民意、杜絕不法冒名,與國民黨背離民意、提高罷免門檻的提案在精神上與目的上相互扞格,他再次呼籲國民黨應省視虛假連署的過往,並正視如今民意、懸崖勒馬,盡速撤回提高罷免門檻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