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許多的租屋族,不論是北漂南漂到異地工作或者讀書,租屋族在台灣至少超過300萬戶,因此房東以及租客的糾紛也經常登上新聞版面,有不好的租客,當然也有會坑殺租客的惡房東。然而,近日租屋的民眾有福了!民進黨立委洪申翰就分享最近終於爭取到「租屋族電費被超收」的相關新政策,許多無良愛亂漲電費的房東將被制裁!讓不少租屋族大讚:「終於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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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族一定常常遇到一個狀況,即房東在簽約時就會告知電費是一度5元、6元等等,雖然覺得不合理,但為了租屋許多人還是只能默默簽約。然而民進黨立委洪申翰在「Theards」就發文表示:
「想跟大家報告一個好消息,終於我們成功爭取到,房東不得超收租屋電價了!」
惡房東賺電費價差退散!超收電費將被禁止
洪申翰解釋,
租屋族被房東超收電費的情況非常普遍,一度6元、7元的狀況非常多,在用電資訊不透明的狀況之下,租客都只能摸摸鼻子,但是也延伸成房東、房客相互不信任的爭執,
更扯的是,有些房東一期電費還可以多賺價差三、四千元!洪申翰說:「我也是租屋族,我很清楚,被超收電費那種不爽的感覺。」
「政府公然同意房東超收,就好像政府認為房東欺負房客,真的沒有錯一樣,但身為一位立委,我更清楚知道,
台灣住宅電價全球第五低,這是因為有政府政策補貼,但因為法規不夠好,反而讓很多房東拿來賺價差獲利!因此在上週五副院長鄭麗君主持的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正式審議通過了最新的租賃契約範本,修正內容有以下三點:
✅以用電度數計費者,每度電費不得超過該租賃標的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
✅非以用電度數計費者,出租人所收取之每期電費總金額,不得超過該租賃標的「電費單之每期電費總額」
✅租賃期間電費依第六點規定約定由承租人負擔者,出租人應提供承租人租賃標的之電費資訊,或授權承租人得向台電公司申請查詢租賃期間之電費資訊
租屋族終於鬆一口氣!房東禁止超收電費7月中就上路
簡單來說,房東收到台電帳單是多少錢,就只能像租客收多少錢!洪申翰提到
「接下來內政部將在七月中,讓此新規定正式上路!也請租屋的朋友,互相告知身邊的友人和房東這項最新資訊,如果再遇到黑心房東超收電費,可以直接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提起消費爭議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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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曝光後,不少租屋族紛紛湧入朝聖:「感謝立委幫我們爭取這個政策TAT真的被超收好多年.....」、
「真的太感動了,不用再繳一度6元的電費」、「終於等到這個政策了....台灣真的太多房東偷加價電費」、「長年北漂工作租屋族對房東電費一度6.5元,坑爹行為超不爽,制裁他們剛好而已」、「長年一直都是6元北漂族路過,看這個政策真的好開心,謝謝洪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