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持續操作罷免戰為國會改革法案爭議續溫,不過,國民黨團打算修改《選罷法》反制,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週四即將排審法案。提案的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表示,罷免制度雖然可以讓民眾有機會下架不適任的公職人員,但必須警惕罷免成為政治鬥爭的籌碼,更不能容忍罷免成為一種政治報復的工具。當罷免的門檻設定過低時,就可能導致少數人利用罷免來實現私利,進而削弱了民主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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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宇甄說明,罷免制度是定期選舉制度下的消極補救措施,民國83年10月選罷法修正前,通過罷免門檻為三分之一,後來才修正為二分之一;民國105年11月,民進黨全面執政後,將罷免門檻修正為「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而當時選罷法修法時,時任民進黨立委尤美美、顧立雄針對罷免門檻修正也有提出修法版本,他們認為罷免權具有破壞性質,為避免罷免權遭濫用而破壞政治穩定,脫離憲政常軌,而當時的罷免門檻二分之一規定又過高,他們兩人聯合提案將罷免門檻修正回到83年狀態,改為達原選舉區選舉人數三分之一以上同意。
許宇甄認為現行罷免門檻過低已造成變相鼓勵罷免,與民主精神背道而馳,影響民主制度運作的穩定性,造成各區三不五時的出現罷免宣傳,甚至報復性操作,不僅影響施政的運行,也使社會長期處於紛擾之中,不利國家團結。現行低門檻的罷免制度,以及罷免連署規範不夠嚴謹,導致有心人可以拿著名冊亂抄,加上中選會的不作為,總總缺失加在一起,已為罷免制度帶來一系列不良影響。罷免門檻偏低,連署方式過於寬鬆,已讓罷免成為輸不起者的報復工具,甚至成為賺錢、換成名的政治遊戲,而不是一個嚴肅的公共事務,損害民主制度的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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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宇甄強調,他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是在現有的機制下,修正第75條,增加一年內不得為罷免之提議與連署,讓當選的人至少有一年的時間可以好好做事;同時也修正第90條,要求罷免的票數要高於當初當選的票數,不能讓少數民意否決多數民意;若再補強連署弊端與缺失,可以讓罷免成為一個救濟選舉的嚴肅程序,而非輕率的行為。
許宇甄說,下週即將審查該條文,請大家理性看待這次修法,從過往朝野各黨提案情形來看,現行罷免門檻確實偏低,連署亂象更是影響機關信譽,對民主造成不良影響,應檢討現行制度,修復被破壞的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