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杜新青安遭不當濫用,財政部今(28)日邀集各公股銀行高層開會,並要求各行庫強化貸前、貸後管理機制,新貸戶必須簽自住切結書,若違反規定,將終止利息補貼,返還自違規事實發生日已撥補的補貼利息,並重新核定貸款條件,同時儘速徹查新青安房貸轉租、人頭戶個案,最快要在1週提報「罪證確鑿」的違規案件數,而確定違規的借款戶將同時面臨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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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輕民眾購屋負擔,財政部轄下8大行庫的青安貸款,自去(2023)年8月1日起放寬各項條件,然在政策推出後,卻衍生轉租、人頭戶等問題,為防杜新青安遭不當濫用,財政部要求,去年8月1日以後經銀行核貸新青安優惠貸款者,自今年6月27日起,不得再次申貸此優惠貸款,同時也要求公股銀儘速提交轉租、人頭戶等確定違規的個案數。
據了解,違規名單與高風險名單不同,財政部官員根據銀行公會「防範投資客炒房及人頭戶申貸機制」規範指出,高風險僅是「疑似」人頭戶,篩選出高風險借款戶後,各銀行分行人員必須找到該借款戶,確認有違規情事後,再開始調整利率甚至追繳利率補貼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