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持鐵條毆打浪浪!騎士「看不下去」制止 動保處開罰1.5萬

▲今年5月間,新北樹林一名40多歲的林姓男子,手持鐵條用力毆打一隻黑色浪浪,路過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看不下去,急忙出面上前制止。(圖/翻攝畫面)
記者林盈君/綜合報導-2024-06-27 13:20:53
今年5月間,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一處加油站附近,一名40多歲的林姓男子,手持鐵條用力毆打一隻黑色浪浪,整個過程長達10多分鐘,黑色浪浪不斷發出哀號,仍被林男一路追打,路過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看不下去,急忙出面上前制止,有愛心人士連忙將浪浪送醫救治。新北動保處獲報,林男聲稱因遭黑狗咬2次才憤而動手,被依動保法開罰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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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事件發生在5月2日晚間,林男手持鐵條毆打黑色浪浪,狗狗痛到不斷哀嚎,還一路被林男追打,就連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都看不下去,上前制止林男行為,動保處獲報派員到場,浪浪已被愛心人士帶去醫院救治。

▲今年5月間,新北樹林一名40多歲的林姓男子,手持鐵條用力毆打一隻黑色浪浪,路過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看不下去,急忙出面上前制止。(圖/翻攝畫面)
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鎖定林男身分,約談到案說明,林男供稱因遭咬2次,才會憤而痛手毆打浪浪。林男被動保處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開罰1萬5000元,被救治的浪浪接受治療後,動物醫院表示,所幸未傷到骨頭,目前精神食慾良好,但後肢仍稍顯無力,且狗齡較大,幸好有愛心人士願意收養,給浪浪一個溫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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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新北市動保處呼籲,不得隨意攻擊流浪動物,如果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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