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24)日通過《國民體育法》第五條修正草案,文末寫進「促進運動參與之性別平等」,力求保障性別平權,獲得與會人員一致贊同。教育部體育署長鄭世忠表示,未來也會針對先前推出的《推廣女性參與體育運動白皮書》各項指標進行盤點,並以書面報告提供各個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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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召開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八條、第十二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以及《國民體育法》第五條、第二十三條外加其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在這之中,國民黨立委柯志恩等17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五條修正草案獲得與會人員一致支持通過。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表示,目前台灣參與運動賽事的女性人口之多,著名的例子包括戴資穎、謝淑薇、鄭怡靜、陳思羽,因此更要透過完善的法規給予她們一個良好的運動環境,此次條文直接寫進「促進運動參與之性別平等」保障性別平權,「非常OK,讚!」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表示,非常支持《國民體育法》第五條修正草案,但也要求體育署以及各個單項賽事協會,要有與之相關的性別教育措施,降低女性、學生選手遭到性騷擾、性侵害的風險,甚至落實不適任教練的退場機制。
民進黨立委吳沛憶表示,原本《國民體育法》第五條只是宣示性質的條文,不過運動賽事的性別平權絕對不僅於此,而且現行就有《推廣女性參與體育運動白皮書》,究竟目前相關指標的達成結果為何?要求體育署會後提供各個委員辦公室相關資料。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指出,希望能在運動推手獎新設特別獎表揚推動性別平權有功的人員,據稱目前進入專案研議當中,擔憂是否就此沒有下文?要求相關配套措施務必積極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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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民進黨立委陳秀寶表示,希望廁所、淋浴場域也能納入性別平權的評估範圍。民進黨立委何欣純接著指出,廁所、淋浴空間的隱私有無受到確實保障?建議體育署、國教署可以告知預計多久時間可以盤點、改善國內各級學校的體育班相關設備,或是增進女性選手的相關保障措施,其次則是現行各個單項賽事的女性選手,仍有可能受到教練或是相關人士的性騷擾,要求教育部務必再將相關處理機制明確說明。
鄭世忠表示,過往4年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就有花費4億多元在增置運動場館的廁所,未來也會陸續修建淋浴空間,「台灣運動完後洗澡的風氣似乎不是那麼流行,但我覺得這很重要。」至於推手獎的特別獎確實設有性別平等的類別,獲得推薦人士就會納入審查,他也說明,相關單位已有針對《推廣女性參與體育運動白皮書》近年的各項指標進行盤點,之後將以書面報告提供各個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