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蒲遷村 陳其邁宣布新增加速搬遷與重建獎勵最高60萬

▲為鼓勵大林蒲鄉親盡速啟動遷村,市長陳其邁宣布,新增加速重建及搬遷獎勵每戶最高60萬。(圖/高市府提供)
記者郭凱杰/高雄報導-2024-06-22 20:52:16
高雄市政府今(22)日舉辦第五場遷村說明會,為鼓勵大林蒲鄉親盡速啟動遷村,市長陳其邁宣布,將新增加速重建獎勵金,在安置地新建房屋且於通知協議價購起「1年10個月」內取得使用執照者,每坪加發5000元,每屋最高補助60坪、30萬元,而申請購買房屋方案者,每坪也可補貼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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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大林蒲鄉親盡速啟動遷村,市長陳其邁宣布,新增加速搬遷獎勵每戶最高30萬。(圖/高市府提供)
為回應民眾訴求,陳其邁強調,大林蒲遷村是他任內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希望讓居民換一個更好的生活環境,開心搬新家,市府會加速遷村的腳步,這也是大林蒲居民的共識。

▲在安置地新建房屋且於通知協議價購起「1年10個月」內取得使用執照者,每坪加發5000元,每屋最高補助60坪、30萬元。(圖/高市府提供)
高雄市政府今天舉辦第五場遷村說明會,由高雄市長陳其邁、經濟部次長何晉滄主持,針對大林蒲遷村自救會在會前召開記者會,提出非住商用地協議價購、放寛安置住宅資格、磚造新建價格比照RC建價、3年內遷出可領搬遷獎勵金、全面徵收出入鳳鼻頭漁港非在藉船隻、發放空汙補償金、落實1坪換1坪蓋回原屋型共七大訴求。方案選擇調查期間鄉親反映的意見,親自說明。

▲建築物補償費平均提高達50%。(圖/高市府提供)
今天的說明會除了建築物補償費平均提高達50%、配合政府期程搬遷每屋可加發30萬元加速搬遷獎勵金,無自有住宅者安置輔助津貼等外;高市府近期也與經濟部研商,放寬農業區區段徵收條件、加速搬遷獎勵金領取期限從6個月延長至1年10個月、新增每坪5000元加速重建獎勵金以及放寬房屋方案申請規定等。

陳其邁表示,市府考量農業區區段徵收原規定要全部地主同意才能辦理,恐不易達成,已與經濟部達成共識,只要多數地主同意即可辦理,未來可以抵價地45%的比率換選高坪特定區的住宅區,且不限定只能領土地,也可選擇領現金,由民眾自由選擇;針對農業區價格,市府也會進行第二次鑑價,重新參考價格平均基數,提供民眾選擇,以反映地價漲幅。

針對民眾反映每屋30萬元的加速搬遷獎勵金,目前限定在通知協議價購半年內搬遷者才可領取,陳其邁說,經市府與經濟部研商,在兼顧民眾先建後遷需求與確實達到加速搬遷效果前提下,比照桃園航空城放寬搬遷期限至1年10個月,讓民眾有充裕時間興建新屋且符合加速搬遷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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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也說,對於大林蒲無房無地的居民,市府已爭取內政部同意,提高大林蒲專案社會住宅數量,除在安置地區興建750戶外,更提供全市將興建的社宅1,250戶,合計共2,000戶,供符合資格的鄉親租住。本人、配偶、同住父母與子女均無自有住宅者,若選擇入住大林蒲專案社宅,弱勢關懷戶可3年免租金,一般戶2年免租金;如要自行租屋,也可以領取每人10萬元津貼,以確保所有大林蒲鄉親在遷村過程中都能有住所。

另對於居民反映希望社會住宅居住年限可再延長的訴求,市府已向內政部爭取並獲內政部同意可專案再延長3年,亦即一般戶原可居住6(=3+3)年,可再申請延長3年,共9年;弱勢戶可居住12(=6+6)年,也可再申請延長3年,共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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