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康橋國際學校校車今(2024)年3月、5月接連發生車禍,分別造成約20名及3名學生輕傷,新北市長侯友宜獲知此事後震怒「無法容忍」要求成立聯合稽查小組,並指示教育局依據私校管理法處置「該怎麼做、就怎麼做」;今(20)日懲處出爐,核定處分康橋國際學校國中部114學年度減少1班招生學生數,康橋校方則稱對教育局的處分感到遺憾,後將依行政程序提出適當的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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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教育局表示,康橋高中3月11日及5月21日連續發生2起學生交通車事故,分別造成約20名及3名學生輕傷,已嚴重影響學生交通安全甚鉅。先前派員到校稽查,學校未依規定將交通車租賃契約報教育局備查,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開罰6000元,今再依據《私立學校法》第55條規定核定處分該校國中部114學年度減少1班招生學生數。
教育局指出,事故發生後,立即派員到校稽查,並要求學校提出檢討改善報告,包含事故發生經過、後續改善說明及對策,同時應提出具體積極預防管理措施、全面檢視車輛安全性、加強監督業者營運及對駕駛強化管理等作為。
教育局提到,該校已於5月29日提出改善報告,改善措施包含強化行車速限管理、胎紋檢查、訂定安全駕駛規範及自主稽核等作為,如有違反者則依契約罰款或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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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強調,持續強化全市校園交通車管理機制,包含完備申報管理機制、透過多元管道宣導法規、駕駛人專業知能及應變危機處理、對學生交通車加強聯合稽查,以預防事故發生,並重申如有查獲未核備學生交通車或未配置隨車人員等情事,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負責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後續持續督導及追蹤改善情形。車輛如有超速、超載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情事,將由公路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依該法令裁處等措施,以確保學生搭乘學生交通車安全。
針對懲處,康橋表示,學校一向重視交通車安全及管理,也向私校諮詢委員會報告許多精進作為,對於教育局的處分本校表達遺憾,待收到公文後,再依行政程序提出適當的行政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