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許多年輕人面臨買不起房的困境,而其中一個原因是房屋持有成本過低,導致房價居高不下。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全台有7個縣市通過了「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並加重囤房稅率。此外,行政院也已通過財政部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預計在7月1日正式實施。該方案包括三大變動:第一,非自住住家將從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第二,共有房屋的持有者將分別以一戶歸戶;第三,單一自住減稅政策也將進行調整,需留意適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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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的主要目的是加重多屋者的持有成本,針對非自住住家房屋,將原本的「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並調高法定稅率至2%至4.8%。這意味著各地方政府必須根據納稅人全國總持有戶數來訂定差別稅率,並採用「全數累進」的方式課徵。例如,以財政部訂定的六都參考基準來看,持有二戶以內的稅率為3.2%,三至四戶為3.8%,五至六戶為4.2%,七戶以上則為4.8%。
新制規定,若房屋為共有,各持有者需分別以一戶歸戶計算稅率。這樣的改變將使得共有房屋的持有者稅負有所增加。例如,假設在台北市持有兩戶房屋,原本適用的稅率為3.8%,在新制下將適用五戶稅率4.2%,稅負因此顯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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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的另一個重點是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房屋且供自住的家戶的稅負擔。對於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有一戶房屋,且供自住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稅率將從1.2%降至1%。這一政策旨在減少自住者的負擔,使得更多人能夠負擔得起住房。
囤房稅2.0的實施,旨在通過提高多屋持有者的稅負,來減少囤房現象,進而緩解年輕人買不起房的問題。隨著新制的上路,市場反應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