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黃姓婦人日前因不滿女兒在學校遭男同學霸凌,遂將該名男同學約出來談話,不料期間男同學卻屢屢拒絕道歉,氣的黃女當場打了對方2巴掌,案經審理,台南地院近期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處拘役30天,可上溯。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了解,黃女得知女兒在學校遭男同學霸凌,且對方還頻頻在外散播不實言論後,於去年11月間將對方約到當地一處廟宇前見面,沒想到該名男同學異常嘴硬,始終不願意道歉,黃女見狀瞬間暴怒,立刻衝上前連甩對方2巴掌,導致其臉部挫傷。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事後男同學不甘受辱提出告訴,法院審理後認為,黃女僅因對方不肯道歉,完全不顧對方仍是少年,考量黃女警訊中坦承犯行、被害人傷勢,再加上黃女為高中畢業、家庭經濟狀況、犯罪動機、手段、目的、所受刺激、生活狀況等因素,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處黃女拘役30天,不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