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不要的!鳳山八旬阿嬤剪斷300元招牌銅線喊冤仍送辦

▲蔡姓老婦在高雄市鳳山區鳳甲路旁剪斷以為是不要的廣告招牌燈管電線,警方雖同情其遭遇,仍因竊盜屬公訴罪,仍將她函送偵辦。(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記者郭凱杰/高雄報導-2024-06-11 13:29:00
高雄市1名蔡姓婦人日前騎單車載回收物,發現路旁廣告招牌內有電線,便使用隨身攜帶的工具將電線剪下,收好電線後離去。遭前來施工的杜男發現隨即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是轄區拾荒的82歲蔡姓老婦所為,蔡辯稱以為是他人要丟棄的招牌,警方雖同情其遭遇,但因竊盜屬公訴罪,仍將她函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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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山分局南成所於6月8日14時獲報稱廣告招牌之電線遭竊,警方立即調閱周遭監視器,發現為一名撿拾資源回收的蔡姓婦人騎腳踏車前來所為,該名婦人騎著三輪車沿路撿拾資源回收物品,路過報案民眾的廣告招牌公司前時,見地上有幾片鐵片便停下車撿拾,隨後發現放在一旁的廣告招牌內有電線,就使用隨身攜帶的工具將價值約新台幣300元的電線剪下,收好電線後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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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循線於6月9日17時許,通知該名蔡姓婦人到案說明,老婦人坦承上述行為,並拿出已經剝除電線皮僅剩銅線的電線交給警方查扣,經了解原來婦人平時就有撿拾資源回收的習慣,當日經過以為是準備要丟棄的,所以就剪下來準備變賣貼補家用,警方訊問後依竊盜罪函請地檢署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誤撿資源回收物時常發生,如欲撿拾路邊民宅前物品應詢問屋主是否為所有人、是否有要丟棄、是否願意給予協助處理等,多問幾個問題,確認物品所有人意願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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