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會同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至莊春仁生物科技製藥有限公司執行查核,查核結果莊春仁公司於非核准生產區域生產領有中藥藥品許可證之藥品,該公司疑涉違反藥事法第82條第1項「違法製造偽藥」,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已移請臺南地檢署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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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依查核情形判定前述製造藥品行為,已違反藥事法第57條第2項規定,又依同法第80條規定回收市售品,連同庫存品一併依藥事法規定辦理。本案預計下架回收品共計12批,包括莊春仁桂附地黃丸、人參固泉丸、利膽保肝丸、紫雲膏、血康能清丸、六味地黃散、加味還少丸、槴子散、黃芩散、金鎖固精丸、砂仁散、斑龍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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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醫界表示,其實這家中藥製藥很小眾,幾乎沒有在中醫診所界流通,呼籲民眾中藥還是挑選大品牌。衛生福利部喊話民眾,若有購買者請勿服用該藥品,如服用後有身體不適,請迅速就醫。另對所購買或服用藥物是否為合法製藥廠所製造之疑慮,可上本部中醫藥司網頁「中藥藥品許可證查詢」系統,即可查詢是否為合法查驗登記之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