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對國會改革法案正式提出覆議 7大原因一次看

▲行政院今日對國會改革法案正式提出覆議,並提出7大原因。(圖/記者陳威叡攝,2024.06.06)
記者陳威叡/台北報導-2024-06-06 11:46:56
行政院今(6)日舉行例行性院會,上午9時突新增議程,對於昨日收到國會改革法案函文,今日將討論包括《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增訂《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兩案之全部條文有窒礙難行之處,將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正式提出覆議。行政院說明提出覆議7大原因。政委林明昕也補充表示,從總統蔣中正到賴清德,本次並非首次覆議,而覆議也不是洪水猛獸、憲政危機,而是良性的憲政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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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說明,提出覆議7大原因,第一,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第二,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第三,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第四,漠視正常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第五,無期限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第六,「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第七,「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

林明昕補充,從第一任總統蔣中正到賴清德,覆議並非唯一一次,有通過也有沒成功的,而覆議也不是洪水猛獸、憲政危機,只是這8年沒有發生過,而是良性的憲政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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