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已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案件被稱為「司法活化石」,國內年齡最大的死囚,72歲王信福寫下親筆信喊冤,與其他36名死囚聲請死刑是否合憲的釋憲案,今(2024)年
4月23日展開大辯論,預定7月下旬大法官做出判決,現將延至9月公布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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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最老死囚 死刑違憲「有機會重審」
「他就是比較報喜不報憂,當然年紀大了,多少會有一些疾病,但整體看起來身體還算硬朗,也願意跟你溝通、聊天的長輩。」王信福律師團成員林俊宏,描述與王信福律見時的情景。王信福被控犯下台灣首起殺警命案,但只憑已伏法的槍手陳榮傑供述,加上證詞前後不一、證物欠缺的情況下,仍遭判死刑,使得這起案件,被人權團體視為台灣「最大冤案」。
林俊宏分析,若大法官認為死刑違憲,代表所有的死刑都有機會重審;反之,若大法官判死刑合憲,也應會設下特定程序、罪名合憲的條件,如王信福案在國際或最高法院來看,審理程序都不符標準,即使最後結果為「死刑合憲」,也有機會重新審判。「信福大哥最關心的就是,我沒有殺警,國家應該好好查清楚,沒有查清楚就判我死刑,這是他沒辦法接受的。」
除了王信福,包括著名的邱和順、徐自強、蘇建和、與江國慶案,也被人權團體認為「含冤量」極高。其中徐自強、蘇建和、江國慶案已被判定為冤獄,江國慶是處死後才獲得平反。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教授柯雨瑞認為,死刑與冤案兩者間,固然沒有關聯性,但為了避免錯判,他支持死刑應該廢除。「本來不應該槍斃,結果執行死刑,縱使事後證實是冤案,人也回不來了。」
灌水刑求逼假自白 判死「證據力」受質疑
柯雨瑞表示,過去法官辦案太依賴被告自白,而被告的自白卻很有可能遭刑求取得。「常見的刑求手法就是灌水,用毛巾覆蓋臉部,慢慢加水讓毛巾濕潤,嫌犯呼吸困難、嗆到,那是很痛苦的。」上了法庭向檢察官或法官控訴遭刑求,往往因難以舉證而無法取得信任。另外早期檢警採證或鑑定技術欠佳,證物還可能受到汙染;或員警在破案壓力下誤判,都是造成冤案、錯判死刑的主因。
柯雨瑞以蘇建和案為例,1991年蘇建和等三人,捲入汐止吳銘漢夫婦命案,在刑求下做出自白,但涉案的證據力相當薄弱。因為在供述自白中,警棍、開山刀都曾被當作凶器,但現場房間只有1坪大,無論使用警棍或開山刀,都勢必會打到一旁的五斗櫃或房門,然而五斗櫃與房門都沒有遭砍的痕跡,因此嫌犯的自白書被質疑根本不可靠。「更何況要擠4個人同時行兇,怎麼想都不合理,現場也沒找到蘇建和等三人的鞋印、指紋、毛髮。」柯雨瑞指出這份自白書的荒謬之處。
死刑若違憲 學者憂「私力救濟」橫行
但為了避免冤案錯殺而廢死,真的有正當性嗎?出席憲法法庭死刑大辯論的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賴擁連認為,這有邏輯上的問題。「不要說錯殺,如果被判無期徒刑或終生監禁,就不會有冤案的可能嗎?有的話,無期徒刑與終生監禁就要廢掉嗎?」賴擁連表示,若看美國的經驗法則,大法官權力其實有所節制,死刑存廢應交由行政立法部門協商,依賴民意滾動。「目前台灣高達8成民意贊成維持死刑,政府不太可能宣告死刑制度違憲。」
賴擁連分析,若大法官做出死刑違憲,長期下來對國內治安會有極大影響,他強調,雖然死刑的存在對犯罪率無顯著影響,但犯罪心態是看不出來的,如果有死刑,有意犯案的人會產生心理抑制能力。賴擁連擔憂,一旦死刑廢除,民間恐怕會出現更多的私力救濟,也就是若家人被殺,家屬可能不會報警,反而選擇想方設法殺害加害者,去實現私刑正義。「從公部門得不到正義,用我的方式才得到正義,難道這是我們樂見的社會嗎?」
曾被判死刑 過來人:「人神共憤惡徒 誰養他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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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意基金會今(2024)年5月27日公布民調,高達84.6%受訪者不贊成廢死,若大法官最後做出死刑違憲,69.5%民眾不能接受。曾8次被判死刑,最後減為無期徒刑,去年才獲假釋出獄的平反冤案當事人伍戚傳也說,自己是受害者,當然希望廢除死刑,可是他看過太多作惡多端的人,「連我都看不過去,廢除死刑要有配套,你把這些人通通改為無期,監獄如何管理,誰來養他們一輩子?」廢死與否,台灣社會仍有不同意見在持續拉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