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各大學目前皆已公告錄取結果。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提醒,經各大學錄取之考生(含正、備取生)應於6月6日至6月7日,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至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完成登記者,一律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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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錄取生及「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錄取生,亦須同時與「申請入學」錄取生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說明,錄取生登記就讀志願序時,須憑本人「學測應試號碼」、「身分證號碼(或居留證號碼)後4碼」及「考生個人密碼」等三項證號暨網頁上顯示之驗證號碼登入系統。另外,須特別留意的規定如下:
一、錄取生無論僅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規定期間內,上網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二、「申請入學」錄取生若同時經大學「繁星推薦」第八類學群錄取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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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入學」錄取生若同時經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音樂學系、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及美術學系錄取並完成報到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統一分發結果預定於6月13日上午9時起在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公告,不另寄書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