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苦苓透過網路社群平台指出,高市府公務員於開闢左營區文萊路時,未對文萊路1至29號/2至48號(新庄子路286巷)既成道路旁私人土地依法進行徵收,道路驟減恐造成交通危害,請市長陳其邁正視,並準備向監察院檢舉高市府公務員疏忽職守、行政怠慢。對此,工務局新工處表示,已函詢地主分年價購意願,將視地主意願及市府財源通盤檢討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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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苓表示,他打算向監察院檢舉高雄市政府公務員疏忽職守、行政怠慢,主要是左營區文萊路1至29號、2至48號間路段(原新庄仔路286巷)既成道路旁私人土地沒依法進行徵收,造成此段道路被人以圍籬阻隔、種樹、堆積雜物並佔用為私人停車場,因而未能鋪設柏油路面,導致市民諸多損害。
苦苓指出,18米寬的道路被驟減至2米多,極易因視線不良導致交通事故,碎石路面坎坷不平,常造成機車騎士或步行長者摔倒受傷,各種雜亂設施嚴重破壞市容,有損高雄市國際城市形象,且道路被封堵,未留消防通道,萬一發生火災,勢必釀成巨禍。
苦苓更進一步點名市長陳其邁說,市政府開一條道路,為何可以開到最後面一段就放棄,連柏油都不鋪,如果因環境雜亂、路面不平或消防通道狹窄而肇禍,是打算國家賠償嗎?此外,陳其邁的政見是要用東京標準打造高雄的道路,請問東京市區有這種奇觀嗎?
工務局新工處則回應說,該案所指範圍是文萊路從新莊一路往北約83公尺銜接64期重劃區,都市計畫道路寬4、17、22公尺,長各約25、36、22公尺,目前尚未徵收開闢,但現況已供通行,初估開闢經費約新台幣3.7億元(土地款約3.6億元、工程款約1000萬元),新工處已分別於民國111年及112年函詢地主分年價購意願,後續將視地主意願及市府財源通盤檢討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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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苦苓也請教新工處長指出,道路已開闢14年,市政府還沒有去徵收土地,這不是怠忽職守、什麼是怠忽職守?如果不是拖了這麼久、經過這幾年地價物價飛漲,何至於要花到3.7億?就算金額有點大,但徵收土地市政府可以採取逐年提存,為何不講清楚、要用3.7億來唬人?他說的這一塊大小只有6平方公尺啊!
苦苓也反問新工處長是不是只要市政府一天沒錢,這些居民就永遠不能有安全方便的道路可用了嗎?且路面沒有舖柏油、18米寬只剩2米多,這樣也敢說是「現況已供通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