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5月報稅季已經結束了,有不少民眾完成申報綜合所得稅,但財政部今(3)日提醒,如需繳交應檢附資料,記得在6/11前透過附件系統上傳資料,或是將紙本寄送到國稅局。若為採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或其他須檢附證明文件的申報案件,則是6/28前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上傳,或7/1前送至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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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綜合所得稅申報已結束,但採用網路報稅的納稅義務人,若需繳交應檢附資料,記得在6/11前透過附件上傳系統上傳。或也可以列印附件寄送信封封面,以及應檢送各項證明文件單據申請表,將申請表中所列證明文件以紙本寄送到各戶籍地國稅局,或送到就近任一國稅局代收。
除了綜合所得稅外,財政部表示,營業稅若採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或是其他須檢附證明文件的申報案件,6/28前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上傳,或7/1前將相關文件以紙本或光碟寄送到所在國稅局。
財政部呼籲,納稅義務人申報所得稅,如有依法必須檢具證明文件者,請儘速於規定期限內寄送稽徵機關,以免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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