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綜合所得稅申報已於5月31日截止,財政部今(1)日表示,若真的忘記繳稅的民眾,眾盡快、主動至國稅局辦理,「只要在未經檢舉或經稽徵機關調查前,自動補報繳並加計利息,就免予處罰」,不過仍會按日加計利息。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財政部也說明「補報綜所稅」三步驟,首先是先戶籍地國稅局辦理人工申報,若如不便前往,可就近任一國稅局查調所得(僅限申請本人資料,非申報戶全員資料)及填寫申報書;接著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現金繳納,只要自原繳納期限屆滿(113/5/31)之次日起至補繳日止,依今年元旦起「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6%」,按日加計利息,但郵局不代收稅款。
最後是將「申報書」併同「繳款書證明聯」及「相關證明文件」送或寄至戶籍地國稅局即可。
若是親自前往國稅局者,本人親辦請寄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委託代辦則由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或影本(須切結與正本相符)、印章、委任書,以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辦理,如有新增扣除額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有退稅需提供金融機構帳戶資料。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