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2天就是申報綜合所得稅的截止日,有不少民眾已經申報完畢,財政部提醒,要繳納所得稅時須特別留意,若是申報利用繳稅取款委託書轉帳繳稅者,6/12起陸續辦理提兌作業,請納稅義務人務必在6/11前自行檢視結算申報所填寫的扣款帳號,是否有預留足額存款,以免因扣繳失敗造成被徵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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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今(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若利用繳稅取款委託書轉帳繳稅,要特別留意所填寫扣款的帳號,有預留足夠的存款以利提兌。如果因為資料填寫錯誤,或是在結算申報截止日,也就是5/31前存款不足,造成無法提兌,或提兌不足,將填發繳款書通知納稅義務人限期繳納,並就未繳納的稅款,從結算申報截止日的次日,即6/1起,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進一步舉例說明,王小姐112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後,本人帳戶辦理委託取款轉帳繳納應自行繳納稅額8000元,如該存款帳戶在今年5/31時只有6000元,又未在6/11前補足存款,導致提兌不足。那麼,國稅局會將不足部分的金額2000元填發繳款書,通知限期繳納,並在6/1起依照同年1/1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6%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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