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間,新北市汐止區41歲外送員陳姓男子,因於汐止車站隨地便溺,遭64歲林姓運將制止後,盛怒之下失控痛毆對方,最後以鎖喉方式勒斃林姓運將,案件經由國民法官合議庭審理後,判陳男13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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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當時陳男於汐止火車站的計程車排班據點,朝著計程車後方便溺,被林姓運將出言制止,雙方爆發激烈口角。陳男離去後又數度折返現場,對林姓運將開口叫囂,最後出手毆打並用腳踹,並從後方用鎖喉方式,將林姓運將勒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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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落網後,其酒測值高達1.07毫克,事後供稱因酒醉斷片,不知道發生什麼事,雖向檢警坦承犯案,但否認有殺人犯意。今年5月間,案件在士林地院開庭,由國民法官、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認定陳男犯殺人罪、事證明確。最終依殺人罪,判陳男13年6月有期徒刑,並且施以監護3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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