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因持有7部未成年少女性影像,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台北地檢署原在4月3日給予緩起訴處分,但今(17)日卻出現大逆轉,台北地檢署再次起訴黃子佼。究竟什麼是「緩起訴」,為何黃子佼會再次被起訴,最重恐面臨什麼下場,《NOWnews》詢問賴彥杰律師,重點一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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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黃子佼又被起訴?賴彥杰律師用白話解釋,台北地檢署原先在4月3日給予黃子佼緩起訴處分,要經上級長官審查,也就是高等檢察署(後稱高檢署),依審酌要件看「緩起訴」是否適當,以及偵查程序有無完備。據了解,高檢署認為,需要進一步調查受害者身分,便以偵查不完備為由發回續查,台北地檢署再次調查後,決定依法對黃子佼提起公訴。
「緩起訴變起訴」很常見嗎?賴彥杰律師推測,一般來說,若要獲得「緩起訴」,都要有當事人同意,但黃子佼持有的7部未成年人影像,「看起來不知道當事人是誰」,因此有可能是查到了影像中的被害人,且對方不願和解,但還是要依照卷內事證為準。
律師李怡貞在第一時間發文狠酸黃子佼:「緩起訴後又起訴了,機率這麼低你都辦到了,真的不簡單。」像這類「案情逆轉」在司法界是常見的狀況嗎?賴彥杰律師則坦言,「我自己是沒遇過,確實比較少見。」
黃子佼被起訴後,未來可能下場?黃子佼再次被起訴後,接下來將面臨哪些後果,賴彥杰律師說,由於黃子佼都已經認罪、坦承犯行,因此法官要改判「無罪」的機率極小。在判刑的機率下,該案件較有爭執的地方,就是由法官判斷要不要「緩刑」。
如今黃子佼被起訴了,將來就要上法庭接受審判,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第1項,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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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你知:什麼是「緩起訴」?如同字面上的意思,緩,即是指延期。因此「緩起訴」是指,將原本要向法院起訴的案件延緩一下,暫時不予起訴。可以當成暫時不會被起訴的意思,且只要經過一定期間沒有再犯,或有其他撤銷的情形,原來所犯的罪就不會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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