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昨天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表示,前總統陳水扁特赦案實際上相關程序都必須依法進行,並且也無此決定,前總統陳水扁確定在520前無法獲得特赦。對此,前高雄市議員、陳水扁之子陳致中今(17)日表示,選舉結餘款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願作社會公益使用,不可能為子孫私用,但也不可能認罪表態為不法所得,沒有的事情就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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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的統計資料,有關陳水扁案件,已沒收犯罪所得及併科罰金累計超過11億元;而扁家在瑞士帳戶還約有4.5億元被凍結,要等到我方案件有結果才會聲請返還。
陳致中也重申2009年開庭對外的承諾,特赦不包括未定讞案件,在瑞士被特偵組凍結的帳戶一部分關連國泰併世華金改案(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目前是一審無罪狀態),實際上不會因特赦而解凍,就算特赦了還是凍結狀態,沒有人可以動用,一樣要看後續法院審理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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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指出,扁家的立場從當年到現在沒有改變,選舉錢(選舉結餘款)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願作社會公益使用,不可能為子孫私用,但也不可能認罪表態為不法所得,沒有的事情就是沒有。
陳致中認為,特赦是憲法賦予總統的政治特權,只有總統有權發動。至於,有外界指稱陳前總統有主動權、鑰匙在他手上云云,無論從法律層面或實際層面觀之,恐屬誤解,這種講法對他不公平,也可能傷害特赦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