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今(14)日宣布,以9億5千萬美元現金(約新台幣308億元)併購Delivery Hero 旗下的foodpanda台灣外送事業,公平會未來將依「市場集中度」、「結合後存續公司的漲價能力」、「聯合行為的可能性」及「市場效益」等4大面向為審核標準,不過專業律師、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董事長徐則鈺認為,本案要過關有一定難度,和過去 KTV 業者「錢櫃、好樂迪」合併案有類似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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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則鈺指出,企業間的合併雖是市場機制,但 Uber Eats 和 foodpanda 在台灣市場可說是「沒有其他競爭對手」,市占率極高,合併最大隱憂就是「市場壟斷」,過去知名KTV「錢櫃、好樂迪」也曾傳出合併,但在市場上仍有其它業者的情況下,仍被公平會駁回4次。
而回顧錢櫃和好樂迪的合併案,源自於2019年2月,錢櫃宣布以67億3400萬台幣收購好樂迪,全案送由公平會審核,前後4次遭到駁回,公平會也提出禁止結合的3項理由。
1、錢櫃、好樂迪本身就是市場前兩大業者,且互為競爭對手,合併後市占率預估達45%,市場競爭將失衡,無論消費者或競爭者,都無法有效制衡。
2、公平會在徵詢上游業者唱片公司、伴唱產品代理業者、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和消費者保護團體等各界意見後,都認為錢櫃、好樂迪合併有「限制競爭」的疑慮。
3、錢櫃、好樂迪合併,整體經濟利益只對兩業者有利,對消費者而言,即使承諾合併後不漲價、服務不變,但長期來看,仍無法解決「因為沒有競爭對手,進而漲價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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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錢櫃和好樂迪的合併為何失利後,也不難理解為何律師認為 Uber Eats 收購 foodpanda 頗有難度,徐則鈺強調,相比 KTV 市場還有很多叫得出名字的業者,美食外送這塊,Uber Eats 和 foodpanda 在台市占率「沒有90%、也有80%」,若真的通過,可能也會比照「全聯併購大潤發」的案例,設立「商品價格、對顧客優惠」等多項限制,若未履行就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