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車主一口氣收到13張罰單,但警方檢附的違規時地兜不起來,他懷疑是AB車,打電話到西屯派出所要找承辦警員,值班警員竟回「如果要來吵架,他晚上才上班!」事後當事人也只丟下一句「你可以去裁決所申訴」,後來車主又收到6張罰單,改向其他派出所報案,雖然已破案,仍被違規紀點、繳罰金、須打行政訴訟追回罰款,氣得向市議員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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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員吳建德今(13)日質詢時表示,他接獲蔡姓民眾陳情,指自己3月27日收到郵差送來13張罰單,檢附違規照片與他的車牌一模一樣,外觀、車色乍看也很像他的車,但違規時間他與家人根本沒開車到西屯區。
根據13張罰單記載,短短5分鐘他的車紅燈右轉、轉彎未規定使用方向燈、闖紅燈、不依規定使用來車道、併排臨時停車、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等,警方以密錄器全程錄音錄影逕行舉發,罰金總額高達4萬7千元。
吳建德轉述蔡姓民眾說法,收到罰單隔天他打電話到西屯派出所,想詢問承辦的李姓警員,接電話值班員警竟嗆說「如果要來吵架,他晚上才上班!」自己連續兩天留電話,李姓警員都沒有回電,女兒只好親自開著被罰的車前往西屯派出所,供警方逐一比對。
蔡姓民眾說,李姓員警應是心證判斷為AB車,丟下一句「你可以去裁決所申訴」,並沒協助追查冒用車牌的嫌犯,害他之後又收到6張違規罰單,因此向大雅派出所報案,這次承辦員警調閱路口監視器影像,證實有AB車3分鐘內出現在不同街頭。
吳建德說,蔡姓民眾因此事莫名被開罰4萬7千元、被違規記28點,為了保住駕照及車籍,4月12日到監理站想更換車牌,被告知須先分期繳付2500元罰金,現已提起行政訴訟。對於人民保母沒主動追查維護社會治安,還質問被害人是要來吵架,應該好好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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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第六分局副分局長何孟宗表示,該案最早於清水分局轄區違規遭告發,已查獲犯嫌並移送台中地檢偵辦。蔡姓民眾車牌遭冒用、違規行為被警方開單一事,已函請台中裁決處撤銷罰單。之後再遇類似案件,將調閱相關資料確認後,主動函請裁決處撤單、追究冒用人的刑事責任。
對於民眾致電派出所詢問,員警態度不佳一事,經調查員警通話過程尚平和,雖然當時說的應是抱怨而非吵架,仍未具同理心、考量民眾感受,會另擬行政責任議處,並持續加強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