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海山警分局爆重大違紀,6名派出所員警因涉嫌包庇轄區麻將賭場,甚至擅查民眾個資,新北地檢署8日深夜發動搜索,帶回6名員警、4名賭場業者,並約談7名證人。案經檢察官複訊後,今(10)晨將江翠所陳姓巡佐與1名賭場業者聲押禁見、3名警員與2名業者諭令以3萬元至50萬元交保,另2名員警訊後無保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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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新北市板橋及三重一帶有業者經營地下賭場,轄區海山警分局江翠派出所50歲陳姓巡佐、32歲林姓警員與業者往來頻繁,其中陳姓巡佐已從警30年,過去也涉及簽賭被送辦,後因罪證不足不起訴。
海山分局去年接獲內部檢舉,發現陳姓巡佐疑因積欠賭債,涉洩露警方臨檢情資給賭場,以提前防範或轉移陣地,藉此取得好處。檢調也查出,江翠所4名員警疑遭陳姓巡佐利用,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協助擅查民眾個資,涉違反個資法等罪嫌,一併約談到案。
新北地檢署8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處、新北市警察局,深夜兵分多路搜索賭場與派出所,共約談15人到案。案經檢方複訊後,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洩密、賭博、違反個資法等重罪,且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將陳姓巡佐及陳姓賭場業者聲押禁見。
另,林姓員警以15萬元交保,呂姓、湯姓業者則各以50萬元、5萬元交保;至於涉及私查民眾個資的4名警員,因暫未查出收賄事證,因此將其中2人各以3萬元交保,另2人無保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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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山分局表示,陳員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視聲押結果從嚴議處;林員多次參與賭博,涉犯刑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核予記一大過及記過二次處分;其餘4名員警行為是否屬公務查詢範疇,將秉持勿枉勿縱精神,視司法偵審結果,再行議處。此外,將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海山分局強調,對於員警違法(紀)行為,秉持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全力調查,並持續加強員警法紀教育,避免類似情事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