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徐熙媛)和前夫汪小菲,離婚後為扶養費問題對簿公堂,先前汪小菲把原本放在家中的4幅畫作搬走,大S控告他涉嫌毀損債權,台北地檢署先前將汪小菲不起訴,大S聲請再議成功,高檢署將全案發回重查,5月2日再傳喚汪小菲出庭,釐清案情,後續大S撤告,檢察官今(8)日將汪小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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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徐熙媛與汪小菲2021年11月12日經法院調解離婚,根據協議,汪小菲到2038年3月為止,每3個月要支付300萬元的撫養費給大S,不過2022年3月,2人再簽了1份補充協議,汪小菲的獨立房間被取消,不能再踏進房子,後續大S指控汪小菲請司機擅自從她住處將4件高價值藝術品,搬去汪小菲經營的S Hotel,移存放在私人倉庫中,涉嫌毀損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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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汪小菲截至2023年8月已支付4511萬餘元扶養費,可見他財力充裕,難以認定有損害大S債權的犯意,因此不起訴處分,大S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成功,全案發回北檢。
台北地檢署在4月2日以證人身分傳喚大S媽(本名黃春梅)出庭作證,一個月後,檢察官再度傳喚汪小菲出庭,釐清案情,不過近日大S具狀撤告,因此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