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申報的7種繳稅方式一次看 財政困難可申請分期、最多36期

▲報稅季開跑,納稅義務人可以利用7種方式繳稅,若有財政困難,可在5/31前申請分期,最長3年、36期。(圖/記者葉政勳攝 , 2023.05.01)
記者魏妤庭/台北報導-2024-05-06 14:04:02
綜所稅申報已經開跑,財政部今(6)日表示,納稅義務人可用活期存款帳戶轉帳、晶片金融卡、電子支付帳戶、ATM、信用卡、委託取款轉帳、現金或票據等7種方式繳稅。若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可在5/31前申請分期繳稅,分期最長3年、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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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繳稅方式有7種:

1.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限定憑證申報,且必須為本人帳戶,採取線上即時扣款。

2.晶片金融卡則含行動支付,不限本人帳戶,採取線上即時扣款。

3.電子支付帳戶不限本人帳戶,採線上即時扣款。

4.ATM不限本人帳戶,但必須有跨行提款加轉帳、繳稅等功能的ATM才可,採取線上即時扣款。

5.信用卡含行動支付,限定本人或配偶信用卡,同一申報戶限1張卡,申報截止後向發卡銀行請款,將在6/11請款,應留意該期信用卡帳單繳納截止日。

6.委託取款轉帳限定本人或配偶帳戶,申報截止後陸續進行扣款,請在5/31前預留足額存款。

7.現金或票據則是列印紙本繳款書,在5/31前到金融機構以現金、票據繳納,或4大超商以現金繳納。但郵局不提供此代收服務,另超商繳納金額須低於3萬元。若手機版及線上版報稅,稅額3萬元以下,可取得繳納單編號,在5/31於超商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納單,到櫃台繳納。票據發票日須未超過5/31,正面受款人填寫「限繳稅款」,且在背後加註納稅人電話。若發票人非納稅人,納稅人必須在背面背書。

除了繳稅方式外,財政部表示,如果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可以在5/31前申請分期繳稅,將加計利息,分期最長為3年,可分36期。若要分期,網路申報繳稅方式點選現金或票據,選擇事由後連結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資料自動帶入,確認並填寫其餘欄位後按下「我要申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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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申報可利用7種方式繳稅。(圖/財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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