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反制電價調漲,國民黨團提出將《電業法》49條修法抽出逕付二讀。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今天在台中受訪時二度強調,電價反映國際燃料價格、考慮到台電永續經營、民生物價和產業的承受能力,是複雜決策過程,「不是簡單的用數人頭、表決可以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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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宣布今(3)日將抽出《電業法》第49條逕付二讀,未來電價漲跌都要通過立法院同意。行政院副院長上午視察台中水湳國際會展中心西側展館時,被媒體問及,國民黨在立法院要修《電業法》,由立法院監督電價漲幅,是否將凌駕行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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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搬出大法官會議第530號解釋文,指已針對行政、立法的份際有基本解釋,立法院具有監督權限,行政院必須擔負起責任政治、行政規劃執行的責任,「這是蠻清楚的份際」。
鄭文燦說,電價調整涉及發電成本、民生產業的照顧、需要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依《電業法》規定,電價調整由電價審議委員會決定,每年4月和10月完成審議,現有的機制足以推動客觀審議,「不是用數人頭、表決來決定的」。他強調電價反映國際燃料價格、考慮到台電永續經營、民生物價和產業承受能力,再度重申「這是複雜的決策過程,不是簡單的數人頭可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