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2)日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鑒於村里長全年在第一線執行各級政府交辦任務,職責多元且繁重,增訂發給每年春節慰勞金7.5萬元,最快將在明年開始發放。院長陳健仁表示,考量各行各業多有發給年終獎金,慰勞村里長一年來的工作勞動付出,慰勉其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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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行政院會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地方民代部分調整「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及聘用人數、補助支應助理加班費等費用與調整「為民服務費」;村里長部分加發春節慰勞金;原住民區域方面,原住民議員「為民服務費」每月外加10%、原住民族地區「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每月外加10%。
陳建仁表示,考量該條例自2000年公布施行至今,民生物價已經累積了一定程度的漲幅,而基本工資也已經有了因應調幅,為健全議員聘用助理制度,並且加強保障助理勞動權益,同時顧及地方民意代表為民服務需要,本次修法調高議員助理補助費,及地方民意代表為民服務費,並增訂議會應就助理相關補助費用支應情形,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期盼從制度面,減少詐領費用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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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由於村里長全年在第一線執行各級政府交辦任務,為民服務,考量各行各業多有發給年終獎金,慰勞一年來的工作勞動付出,本次修法也增訂村里長支給春節慰勞金,慰勉其辛勞。而考量原住民議員及原住民地區村里長多數面臨服務轄區範圍廣闊、交通不便等問題,本次酌增原住民議員為民服務費及原住民地區村里長事務補助費。
陳建仁表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