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名鄭采勻的雞排妹因在臉書上公開網紅陳沂的手機號碼挨告,法院審理後判處雞排妹3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確定,台北地檢署執行科日前發出通知書,通知其今(1)日上午到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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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2021年5月9日凌晨,陳沂與雞排妹在直播中互嗆2小時,被吃瓜網友戲稱「三斤雞排大戰」,雞排妹不甘被陳沂在直播中唸出私人手機門號全碼,也要公布陳沂門號反擊,但僅唸出前4碼,陳沂隨即尖叫打斷;後續雞排妹在粉專PO文,第一篇公開陳沂手機門號前4碼,第二篇則發文寫道「我猜想她現在的氣場會是這色吧」等語,並拿出與陳沂手機門號末6碼相同數字的咖啡色號卡,使得民眾能拼湊出陳沂私人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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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雙方均心有不甘,因此互告對方涉犯《個資法》,雞排妹部分,檢方認為雞排妹先前就在臉書公布自己門號,據此將陳沂不起訴確定,而陳沂部分,雞排妹一審被判刑4月,二審認為陳沂先公布,雞排妹才反擊報復,酌減改判雞排妹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
另外,陳沂也對雞排妹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強調手機號碼被公布後,不斷遭到網友騷擾,造成長達1年半時間在恐懼中生活,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雞排妹應賠8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