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錢非重點!徐巧芯「收二手衣」恐違法?律師勸她安靜:多說多錯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遭爆全身名牌高檔貨。(圖/記者嚴俊強攝,2024.04.18)
記者莊蕙如/台北報導-2024-04-18 15:39:32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大姑夫婦涉詐騙洗錢遭羈押,讓徐巧芯近期成為輿論焦點,近日被連環爆料身穿許多精品名牌行頭,氣得徐巧芯在媒體前當眾脫衣。律師林智群指出,徐巧芯回應穿搭風波時,恐怕有違反《政治獻金法》的疑慮,直言「巧芯現在已經開始多說多錯了,她還是安靜一點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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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巧芯今日表示,LV連身裙是藝人于美人送的二手衣,她並拿出與于美人對話紀錄,內容顯示于美人說:「我當初送你的衣服不是LV的,只是節目穿過的舊衣,承蒙你不嫌棄,當時我們都很開心,想不到時隔多時後,竟會造成你的困擾,真是始料未及。」

律師林智群對此表示,徐巧芯的大姑涉案遭羈押,徐巧芯只要說一句,「家門不幸,我沒涉案,靜待司法調查還我清白。」就好了,結果徐巧芯還開了一堆戰場,讓林智群不禁懷疑是不是嫌自己曝光度不夠高?

林智群表示,徐巧芯被評論穿搭很貴,若表態行頭都是自己花錢購買,問題還比較小,但她卻說是他人贈送。「立法委員雖然不是公務員服務法的適用對象,但自己就是監督公務員的民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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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說明,公務員都不能拿任何民間人士饋贈的物品,過去曾有警察送禮盒給檢察官,檢察官還趕快退回。他強調,立法委員自己收禮收得很高興,然後在議場上理直氣壯的質詢監督公務員,痛罵他們不能收禮?這樣不會很難看嗎?

林智群進一步指出,民意代表只有在選舉期間才可以收受政治獻金,同時更是質疑「那民眾不給錢,送你東西,算不算政治獻金的一種變形?難道不給錢,就不違反政治獻金法嗎?那大老闆可不可以送價值1000萬元的鑽石給民意代表呢?反正又不是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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