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資深法官蔡明宏遭控長期猥褻、性騷擾5名女同仁,期間長達20年,上(3)月14日遭監察院委員會13票全數通過彈劾,移請懲戒法院,盼給予最嚴重懲處。不過,蔡明宏卻發聲明喊冤,痛批慘遭「集體誣陷」,將會自證清白。據了解,蔡明宏曾任行政庭長,與每位法官都相熟,士院當初在分案前,就有不少人有壓力,不想抽到此案,就連分案後,合議庭一度還問被害人要不要聲請移轉管轄,根本沒人想接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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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涉性騷擾及強制猥褻多名女下屬,遭爆在車上對女書記官、女法官吸胸及亂摸私密部位,監察院上月判定蔡明宏慣犯行徑凸顯其嚴重欠缺自我控制能力,這不僅造成5名被害人長期之精神痛苦與陰霾,同時更直接重挫法官形象與職務尊嚴、嚴重減損民眾對司法之信賴,故監察院彈劾審查會以13票全數通過彈劾蔡明宏,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
監委高涌誠表示,本案是監察院有史以來僅見,利用權勢性侵、性騷擾行為最嚴重的,期間長達20年、被害人數最多,過去調查過的案子行為態樣都沒蔡明宏這麼誇張,是經詳實調查,審查會討論後才全票通過彈劾。
不過,事後蔡明宏不滿發聲明,痛批本人對於監察院罔顧事實的決議極感遺憾,本人接受約詢後, 即於3月8日提出書面陳述資料及能證明本人被誣陷的證據, 然監察院均未予以審酌,隨即於3月12日即通過彈劾決議, 顯然於本人提出有利證據之前,即已寫好彈劾案文,已有預設立場,對於本人提出的書面資料及能證明本人被誣陷的有利證據,也置若罔聞,一昧的偏聽虛構、違常的片面指訴, 空言妄斷。
蔡明宏說,加上有心人士意圖以多人不實指控,累積製造成罪風向輿情,隨著越來越多負面印象累積,將本人形容成瘋癲不堪、十惡不赦的色狼,使本人百口莫辯,縱使提出能證明本人被誣陷的事證,仍然無法獲得看見與正視,在這種集體誣陷的氛圍中,公平和理性早已被遺忘,殺人滅口式毁人聲譽背後的真相也隨之湮滅而不為人知。本人會盡一切力量, 自證我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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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鏡週刊》報導,在士院任職20多年的蔡明宏曾任行政庭長、幾乎與每個法官熟識,期間他甚至還聲請傳喚多位法官為證人、證明其未犯案,因此士院當初分案前就傳出不少人都有壓力、不想抽到此案,且合議庭還一度問被害人是否要聲請移轉管轄,根本沒人想接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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