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街頭巷尾能看到許多電線杆、變電箱,上頭常常會有許多白白的殘膠,因為常會有各種業者張貼小廣告,清除後又再度出現,造成市容髒亂,也讓相關單位煩惱不已。近期銀行家「尼莫」就目睹小廣告張貼的瞬間,並感慨「這種亂貼廣告的行銷手法不知何時才能改善」,貼文引發廣泛討論,更有民眾留言透露「曾撕毀小廣告卻遭警察勸導」,不過仔細研究相關規定後,發現真相大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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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貼廣告成台灣常態!髒亂市容難改善
銀行家「尼莫」日前在
個人粉專分享,自己在街頭上目睹電線杆小廣告產生的瞬間,只見畫面中一位女子騎著電動自行車,將前方布袋中的廣告紙拿出貼在電線杆上,整個流程相當俐落順暢。
仔細一看電線杆,更發現上頭充滿許多白色殘膠,一堆小廣告才剛被清除,又馬上冒出新的,市容永遠難以改善,也讓尼莫感嘆表示:「台灣房仲業這種亂貼廣告的行銷手法不知何時才能改善」,貼文也引發廣泛討論。
撕毀小廣告卻遭警察制止!法律層面真相揭曉
在這篇文章的留言處中,更有民眾大吐苦水表示:「上次撕掉這種廣告,遇到警察巡邏,還告訴我這樣是毀損罪,這次先勸導,超瞎!」遭遇曝光也引發另外一個層面的討論「這樣能算是毀損罪嗎?」
事實上,相似的案例在十年前也曾發生,據
《法律諮詢家》上曹尚仁律師之回應,由於張貼人將廣告傳單張貼於公共場所或是他人物品上之後,應可認定其拋棄所有權,該物變成無主物,將該傳單撕毀,應難以成立毀損罪。而張貼人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處罰鍰。
縣市政府出招!邀民眾撕廣告換禮物
各縣市政府針對這種到處亂張貼的小廣告,也頭痛不已,而桃園市環保局更在2022年時,首創「撕小廣告換好禮」,邀請民眾順手撕廣告換好禮,當時活動引發大批民眾響應,最終撕毀了 1 萬 2970 公斤、129 萬張的違規廣告單。
桃園環保局長陳世偉也指出,違規小廣告除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跟電信法之外,如果房仲業廣告單上沒有註明經紀業名稱,也違反了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將移請地政局依法裁罰,可裁罰 6 到 30 萬元罰款,比廢棄物清理法最高 6000 元的罰鍰還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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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新北市環保局目前仍有「集撕廣益」撕除小廣告之活動,活動期間為4月1日至11月30日,只要民眾只要撕除1公斤以上的小廣告即可兌換2包衛生紙、專用垃圾袋或其他環保生活好禮,若撕除違規小廣告滿5公斤、累計達5張摸彩券者,只要掃描摸彩券上QRcode填寫相關資料並上傳5張摸彩券存根聯照片,就可以獲得加碼抽大獎機會,有機會獲得節能智慧家電、無線型耳機等15個獎項,若有學生身分還可申請環境教育時數認證。
綜合上述種種因素,撕毀電線杆上的小廣告,是無法構成「毀損罪」的,因此未來民眾可放心大膽的撕除,一起維護環境整潔。